要闻:重磅!厦门发布促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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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已到
为提振高校毕业生信心
近日,市人社局联合
【资料图】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
《厦门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支持企业吸纳就业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
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
组织相关国有企业学习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用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
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推动全市所有银行开展受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提升就业能力
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争全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2000个,实现就业见习人数同比增加50%以上,促进更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
提供暖心就业服务
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各高校摸排建立实名台账,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