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求助|因一封邮件被解聘?重庆安通林因内部矛盾引员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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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想过我作为一名人事经理,会因为发了一封邮件就被无故解聘”。近日,来自重庆的刘女士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6月12日,自己任职的安通林(重庆)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安通林”)对自己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不能胜任人事经理职位且没有合适的岗位调岗,她对此感到惊讶并已提起诉讼。
事件的起因为刘女士遵循直接领导指意向公司员工发送了一封邮件,邮件内容为明确公司总经理为赵某而非代理总经理王某。“邮件发出不久后我就被王某解聘了,也不让我进公司,他们高层之间的矛盾牵扯到我真的很无奈”,刘女士说。
7月6日,记者联系到代理总经理王某,他向记者表示:“公司所做之事肯定都是合法合规的,等法院判决结果”。据记者了解,近期还有其他员工也相继被解聘。
(资料图)
合资公司内部关系复杂
被解聘人事经理称受到无妄之灾
资料显示,重庆安通林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由安通林(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迅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间接大股东安通林集团为全球知名的汽车组件供应商。据刘女士描述,公司董事长为股东方,公司事务由总经理(西班牙方委派)和副总经理(中方委派)共同决定。
重庆安通林股权关系
作为公司人事经理的刘女士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能力突出,公司也在2022年1月为其颁发了优秀管理者的荣誉证书,“解聘理由完全不接受,总经理用公章没有双方签字随意开除员工,从事人事工作10多年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事实上重庆安通林内部关系复杂,我被解聘没有这么简单”,据刘女士描述,因为公司项目业务分配变动,王某打算将重庆安通林业务归纳到位于上海的安通林总部,这一计划意味着重庆安通林的业务将被取缔,公司员工的饭碗将朝不保夕,因此引起了员工的强烈反对,一直以来员工情绪激动无心工作。“安通林(中国)作为重庆安通林的母公司,理应提供更多的业务支持,而不是不远千里跑到重庆来抢夺已有的客户资源,这种操作奇葩到家了。”刘女士对记者说。
刘女士称,5月24日,董事长为安抚众人平息事态,指示自己向公司员工发送内容为“赵某是公司新总经理”的邮件。刘女士认为,作为人事经理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员工明确谁是总经理,邮件发送也是经过董事长同意,“公司高层的一些关系变动,不应该让我受无妄之灾”,刘女士说。
6月14日,公司进行了法人代表变更
代理总经理王某未在公司高管之列
天眼查APP显示,重庆安通林在2023年6月14日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某,其高管列表中也并未有王某的名字出现。
当事人希望恢复职位
代理总经理:等法院判决结果
公司发布的一系列解聘公告
事实上,被公司解聘的不止刘女士一人。她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公告显示,6月5日,公司副总经理徐某就被解除了相关职务,并被要求禁止进入办公场所,“公告中的徐某姓许,把别人名字都可以写错”,刘女士无奈说。
7月6日,公司生产经理唐先生也收到了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通知书,唐先生告诉记者:“作为生产经理,自己主要负责生产一线的工作,看到王某在查看生产线时对工人们态度不好,自己善意提醒但被他看作别有用心不服管理,所以被辞退”。当日唐先生已向当地相关部门提起了劳动仲裁,希望能恢复职位。
天眼查App显示,成立于2018年的重庆安通林公司虽然还未有涉及劳动纠纷的法律记录,但刘女士称目前公司人心惶惶,“许多人都害怕自己是被解聘的下一个人。”
最近,重庆安通林公司为何解聘多名员工?是否合理合法合情?记者通过刘女士提供的一封邮件看到,王某认为刘女士未取得总经理同意擅自发送董事会决议文件,扰乱公司正常管理秩序,未取得总经理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员工大会,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暂时由他本人主持。
王某发布的解聘刘女士的邮件
7月6日,记者联系上公司代理总经理王某,他说道:“公司都是按流程办事,绝不会做违反法规的事情,关于刘女士对自己工作程序合法不该被开除的说法,会按照法律流程进行取证,以法律判决书为依据”。至于刘女士希望恢复自己职位的需求,王某在采访中并未回应。
律师说法:
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据刘女士描述,公司章程明确表示重庆安通林的事务由股东双方共同决定,那么王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是对劳动者的处分。解聘是员工不适应公司工作,主动申请或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根据双方协商确定。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表示,单方解除合同一般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次纠纷里面,刘女士也仅仅受董事长委托召开了一次会议,履行的也是正常的职务行为,用人单位是无权单方解除合同的。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陈晔律师认为,本纠纷中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可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安通林(重庆)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形,应保存好相关证据,为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做准备。
陈晔律师进一步表示,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封面新闻记者 朱珠 姚瑞鹏